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方亮)近日,暴力袭警的被告人程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平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该案的判决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权威和尊严。
经查明,2016年5月下旬,平利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汤某、王某、李某等人在侦办一起工地被盗案件时,发现家住城关镇某村的程某文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依照法定程序对程某文的住宅进行检查,查获了工地涉嫌被盗的13张防护网。办案民警遂依法传唤程某文到公安局办案区接受调查,但遭其拒绝,后决定对其强制传唤。此时,在场的程某文的弟弟程某上前阻止,并动手将身穿警服执行职务的民警王某殴打致伤。经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有罪判决。
最终,继哥哥犯盗窃罪被判刑后,弟弟程某因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人均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