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禄)2021年伊始,平利县陆续与市政府办、发改、人社、财政、水利、扶贫、农业、政法、自然资源、住建、卫健、教科、经贸、市监、交通等市直部门签订《支持平利县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框架协议》,旨在贯彻《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平利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的意见》的精神内涵,推进平利县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各项重点工作。
据了解,为支持平利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引领全市乡村全面振兴,2019年10月23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平利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的意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作示范的总体要求,支持平利重点抓好全民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建设产业兴旺特色乡村、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人文乡村、建设治理有效善治乡村、建设生活富裕共富乡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