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龙晖)继2021年4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调研组对平利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后,7月25日,新闻频道对平利县稳就业保民生,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三保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向全国积极推介财政工作成效。这些案例的背后,离不开平利县财政局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上做出的努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该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决策、解决资金整合问题,对全县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进度、使用管理成效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为项目精准实施和资金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资金运行依规照章管理,相继制定出台《平利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等多项管理制度,做到把人管严、把钱管紧、把事管好。
持续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统筹使用各类涉农财政资金30项,撬动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第一线,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要求,大力推进统筹整合使用,并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做实项目库和年度整合方案,真正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机制,着力破解涉农项目资金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当年累计整合资金3.09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占整合资金总规模的60.9%。
把绩效管理作为创新管理能力、提高资金效益的关键举措,大胆探索,推动实践。该局建立巩固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四级”台账,定期统计分析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滞后、资金支出慢的镇和部门提请领导小组督办,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镇和部门进行约谈提醒。全面理顺各镇各项目主管部门绩效管理“评估、监控、评价”关系,紧紧围绕基本职能和绩效考评指标任务,严格落实绩效评估日常督察。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镇各项目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和绩效管理措施,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