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平利县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中筛查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现对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3日凌晨3:45至12月5日凌晨2:30,平利县城关镇商贸小区通达汽车装饰;
12月3日上午10:45至上午10:55,平利县城关卫生院门诊部前核酸采样点;
12月4日上午9:46至上午9:56,平利县中医院核酸采样点。
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活动轨迹,凡与该病例有上述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人员,现在平利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当地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并积极主动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如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及时规范就医。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责。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平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