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孝满代表评估验收组宣读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意见,认为我县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定验收。
市语委办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马恒昌讲话指出,平利县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普通话基本成为各行各业的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全社会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已基本形成。马恒昌就我县做好今后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以成功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县为契机,认真梳理、汇总评估意见,抓紧整改落实,积极探索语言文字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语言文字网络建设、制度建设、舆论宣传、依法监管、培训测试等各方面工作,不断推动平利县语言文字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二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的领头作用,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城市文明创建、与干部学习相结合,加大窗口单位服务人员普通话推广力度,定期组织语言文字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征文、朗诵以及宣传实践活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均衡发展。三要在初步完成县城周边地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街道社区、农村普通话推广,加强农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努力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