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周歌 贺涛) 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一旦将钱借给“老赖”,那么,势必会走上艰辛的讨债之路。日前,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的李某便摊上了这样的“闹心事”。而为了讨回他人所欠的万余元款项,李某一怒之下砸毁了对方家的财物,不仅欠债未讨回,还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还是在2010年的时候,李某的朋友刘某夫妇因生意周转资金紧张,便向李某借了12000元钱。当时,刘某夫妇承诺一年之内还清欠款。可是,刘某夫妇的生意并不景气,不仅未赚到钱,还赔了大笔成本。此后,李某多次向刘某夫妇催债,但对方总是一再推辞,原本不错的朋友关系也闹得很是不愉快。
11月17日上午,李某再次来到刘某家中讨要欠款,双方继而因此发生争吵。情急之下,李某抄起一把小木椅砸坏了刘某家中的玻璃门、冰箱、饭桌以及卧室门等物品。目前,李某因损毁公私财物而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拘。对此,石泉县警方提醒广大公众讨债莫失理智,要依照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