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歌 陆洪兵) 为了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连日来,石泉县公安局投入大批警力,深入辖区重点行业场所开展地毯式安全检查。后柳镇一处加油站工作人员因在加油站内吸烟并使用蚊香,被警方依法查办。
8月18日,后柳派出所在对辖区三级消防重点单位某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办公桌面上放置一白色茶杯内有大量烟头,一烟灰缸内有烟头和烟盒。另外,办公室墙角有一蚊香托盘,里面有未燃尽的蚊香三根……
而这个办公室距加油区仅有7米远,民警迅速将现场拍照固定,提取相关物证。经调查,该场所工作人员对在加油站内吸烟并使用蚊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