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许兵)石泉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各镇各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安排进行健康大检查,每人每次按800元的标准核算。所需经费由各镇各部门自行筹措解决,超过核算标准部分由干部职工个人承担,低于800元的按实际支出核销。
为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监测和卫生保健工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保障,石泉县委、县政府研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检查范围对象为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定期健康检查从2016年开始,以后隔年安排一次。
定期健康检查工作以各镇、各主管部门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离休人员由县委老干局统一组织,县级领导由所在单位组织,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在本县或县外具备健康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主要为常规检查项目,具体检查项目由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确定。对常规检查后发现异常,需做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按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