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 (通讯员 董芮)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文件统一安排,于7月下旬成立了石泉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现已正式挂牌运行,此举是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维权机制的又一有力举措,标志着石泉县消费维权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的大背景下处成立的,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又一新举措。它的成立有四个特点:一是工作“专”。石泉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县化解消费领域纠纷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比此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更加专业。二是内容“实”。从筹备到正式成立,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开展了大量扎实工作,下发了成立调委会的正式文件,咨询了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专业人士,组织调解纠纷范例予以学习探讨。三是形式“深”。将该调委会作为人民调解领域的一块“试验田”,在该调委会的建立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信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负责同志进行了多次探讨研究,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
据悉,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标志着在解决消费权益纠纷中,人民调解机制的正式引入。下一步还将强化与法院、司法局联系,就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与诉讼的衔接进行探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专设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运作及联席会议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