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0915-3356512
  •  投稿邮箱:news@akxw.cn
 > 新闻 > 县区 > 石泉
五个子女不愿赡养 老人绝望欲自杀
2016-11-15  来源:本站原创

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叶友楠)含辛茹苦养大5个子女,失去劳动能力后,女儿远嫁外地,两个儿子却相互推脱不愿赡养。近日,石泉县司法局为中池镇老人叶某提供法律援助,为她讨回了公道。5sF安康新闻网

家住石泉县中池镇的老人叶某今年已经70多岁,丈夫早年去世,独自将二子三女抚养长大,两个儿子成人后就分家另过,几个女儿都远嫁外地,一年也难得回来几趟照看。两个儿子另起炉灶时叶某还只有50多岁,劳动能力尚在,自奔自吃,生活还能勉强过得下去,随着年岁愈大,叶某下地干活已经有些力不从心,赡养问题日益突出。于是,叶某找两个儿子交涉自己的养老问题,可是儿子们却以种种理由推卸赡养责任和义务。几个女儿虽然时有探望,但路程遥远,难尽孝心。5sF安康新闻网

2015年,叶某生了一场大病,随经抢救活过来了,但是却查住胃病、高血压、心血管等多种慢性疾病,每月日常用药花费在800元以上,加之居住的房屋年久失修,阴暗潮湿,让叶某身体痛苦不已,几个女儿与兄弟们交涉要求将叶某接到他们家中居住照料,但两个儿子却不愿接管。5sF安康新闻网

万般无奈之下,叶某找到村干部,希望能够主持公道,请求两个儿子支出每月医疗费用和房屋租赁费用,但两个儿子仍然拒绝履行义务。老人绝望之下,准备上吊自杀了结残生,幸亏被村组干部及时发现,避免了悲剧的发生。5sF安康新闻网

村干部看到这种情况,决定支持老人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于是联系驻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立即通过司法局“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给叶某申请法律援助,并及时进行走访,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并向石泉县人民法院池河法庭提起诉讼。2016年9月,法庭判决叶某两子三女自2016年10月起每人每月给付叶某生活费、门诊费。叶某住院费用、住院期间护理费由二子三女均摊。几个子女都履行了给付义务,老人的养老问题也终于有了着落。5sF安康新闻网

石泉县法律顾问提醒:根据《婚姻法》笫15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笫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侯老年人。老人有权获得子女的尊重和照顾,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规范的要求,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而不应以子女之间的矛盾和自身的客观因素,而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不能因子女之间收入高低,经济条件的好坏,财产分配的多少不均等等为借口和理由拒绝赡养老人。5sF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