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鹏涛)“自2016年办法实施以来,全县共有43名村干部受处分被扣发绩效补贴7.4万余元,有效增强了纪律处分惩戒实效性,村(社区)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这是石泉县建立村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据了解,为扎紧防止村干部“小微权利”腐败的制度笼子,倒逼村干部形成不想腐的思维定力。去年以来,石泉县制定出台了《村(社区)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办法》》,办法中规定对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村(社区)干部,视其受处分类别,分别按10%、20%、30%、50%、100%的比例扣发500元至8000元的绩效补贴,同时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政治荣誉挂钩,不得推荐招考招录,使其经济上受损失、荣誉上丢面子、发展上受影响,从而权衡利弊得失“不想腐”。
“建立村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是探索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抓早抓小、惩治与预防并举,切实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石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仁康说。
与此同时,还制定出台了《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对受到“一票否决”的村(社区),一年内班子不得授奖,村(社区)干部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不得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去年以来,共对20个村(社区)实行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