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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男子务工高空坠落而亡 老人和孙子相依为命
2017-03-23  来源:本站原创

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延昭)近日,石泉县城关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帮助失去亲生儿子的老人讨回了公道。iHX安康新闻网

2017年3月中旬,城关镇司法所接待了一位白发苍苍的七旬老人刘某,老人情绪激动一个劲儿的哭诉自己的遭遇。原来刘某的儿子3月初在两河镇做工时因不慎从二楼摔下死亡,现在停放在殡仪馆无钱安葬,儿子和儿媳已经离异多年,只留下一个3岁的孙儿,自己又不知道如何索赔。iHX安康新闻网

司法所干部听到这个情况,立即着手调查,经查证,刘某的儿子确实在两河镇做工时摔伤致死,当时工程承包方周某雇佣刘某儿子进行高空作业,因为没有防护措施,导致刘某儿子一脚踩空坠落而死,周某应该负主要责任。司法所立即通知周某到调解室来解决问题,而周某并没有按约定到来。在妥善安抚好刘某后,司法所干部直接上门找到周某,就老人的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解决,这时周某道出了真情,说自己只是一个包工头,工人受伤死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工程发包方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并非自己不愿赔偿。周某还表示自己愿意承担前期的安葬费用,先让死者入土为安,后期赔偿通过调解后再进行给付。在了解到周某的真实想法后,司法所又找到老人做工作,让刘某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然而刘某担心随着自己儿子的安葬,今后索要赔偿会更加困难,迟迟不愿意答应。iHX安康新闻网

面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再次找到周某及工程发包方,向他们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政策法规,并指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可以认定刘某儿子为工伤,用工单位应该予以赔偿。并指出,如果周某和发包方不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将通过诉讼途径来申请强制执行解决。在司法所的说法说理下,周某和发包方终于同意协商赔偿事宜。iHX安康新闻网

3月8日,争议双方一起来到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而这时意外又发生了,双方因赔偿数额再次发生争议,周某及发包方只想草草赔偿了事,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相去甚远,司法所又安排专人依法对每一笔应赔偿项目进行核算,分项给周某和发包方讲解来源和要求,在强大的法律讲解和政策依据下,周某及发包方终于答应了赔偿数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补偿刘某安葬费、被扶养人抚养费及死亡赔偿金90万元。iHX安康新闻网

(责编:牟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