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鹏涛)为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石泉县纪委联合组织部和脱贫指挥部共同聘任74名贫困村第一书记作为脱贫攻坚廉政监督员。
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即开展脱贫攻坚政治责任、项目建设程序、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纪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村“两委”、村干部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工作职责和行使权力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精准帮扶率、异地扶贫搬迁入住率、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监督;对扶贫政策兑现、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县镇“包、联、驻”干部和村组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县镇“包、联、驻”干部和村组干部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工作作风情况开展监督;对贫困村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等。
创新方式方法,确保监督实效。74名廉政监督员主要通过参加或列席会议、定期听取村组汇报、深入一线检查调研等方式,对脱贫攻坚政策兑现、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事前、过程和结果监督。同时,也可以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箱(含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发现问题线索。
从严考核问责,促进作用发挥。要求廉政监督员在每年年底向县脱贫办和县纪委书面报告履行脱贫攻坚廉政监督员职责情况,同时纳入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同时,廉政监督员要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负连带责任,一经发现有迟报、瞒报、漏报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从严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