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明)近日,石泉县制定出台了《石泉县困难党员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着力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该县每年筹措30万元困难党员临时救助资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党员,或因公牺牲的党员,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据介绍,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生活出现困难的党员,视情况一次性给予2000元到5000元的救助;对因公牺牲的党员干部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救助。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5种情形将不纳入救助范围。救助工作按照本人申请、支部初审、党委复核、县委组织部审批等程序进行,同时县委组织部在审批过程中,研究提出救助意见,并在《石泉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正式确定为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