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健 周瑶)“一条猪很快就卖完了,感谢司法局干部给我解决了卖肉难问题。”石泉县饶峰镇新场村贫困户何世平乐呵呵地说。
为切实落实全县消费扶贫“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项要求,石泉县司法局一方面积极动员机关党员干部,一方面建立供需清单,与新场村蔬菜合作社签订了销售认购协议,采取预购或现购的方式,由局政办股和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户生产的农副产品进行统一收购,按量分配到相关党员干部手中,以此压茬推进“消费扶贫”相关要求的落实。
截至目前,县司法局48名党员干部共购买或预定包抓帮扶的新场村生产的土豆、辣椒、洋荷姜、各类干菜共计750余公斤,蜂蜜、土鸡、鸡蛋、核桃等土特产品150余公斤,猪肉等生鲜肉类50余公斤。同时还签订了8类农副产品长期供销合同,切实将消费扶贫措施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