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郭家斌)今年以来,石泉县人社局认真落实应对新冠疫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费降缓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纾企解困政策,1-7月累计兑付资金254.56万元,有效促进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和正常运转,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照中、省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参保增长率按80%或90%返还。参保企业需符合裁员率控制在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参保人数的20%。截至目前,落实99家企业返还资金58.8万元、惠及职工1495人,其中大型企业9家16.7万元393人、中小微企业90家42.1万元1102人。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率降缓政策。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至2023年6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从2%(其中单位1.5%、个人0.5%)降至1%(其中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费率降低20%(从最低0.2%降至0.16%)。截至目前,已为142家企业减缴失业保险费97.53万元,其中小微企业136家77.63万元;为143家企业减缴工伤保险费13.87万元,其中小微企业136家11.16万元;受理申请缓交企业养老保险费22家、申请缓交工伤失业保险费企业1家。
全面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领取标准为1575元/月的失业金;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享受疫情期间临时失业补助金政策,其中缴费满一年的补助标准为1260元/月、缴费不满一年的补助标准为787.50元/月。截至目前,已发放失业金402人次63.79万元,失业补助金182人次20.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