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李松 周歌) 6月12日晚间,石泉县公安局迎丰派出所例行检查时,发现辖区一位群众在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小旅馆,民警依法对吴某作出治安处罚,并对小旅馆予以取缔。
当天晚间21时许,迎丰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例行巡逻时,在一处巷道口发现一个灯箱广告,“迎客旅馆”几个大字格外醒目。而民警对辖区内的行业场所心知肚知,而且,近期也并未有任何人办理经营旅馆的相关手续。
于是,民警立即对相关旅馆进行检查,面对突然而至的民警,经营者吴某顿时傻了眼。吴某交代,看着这几年石泉县的旅游产业发展势头不错,自己便产生经营旅馆的念头,但目前尚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等。
针对吴某的情况,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擅自经营旅馆存在的社会危害与安全隐患等,吴某虚心接受了民警的批评。同时,民警及时告知其经营旅馆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吴某也诚恳地表示,会尽快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觉做到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