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尹嫚
“过新年穿新衣,破损的污水井也换新衣裳了,这两个井盖坏了这么久,一直没人管,多亏了检察机关啊。”双沟小区一居民高兴地说道。
2021年2月初,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春节前窨井盖集中检查活动中发现,城区双沟小区有两处位于主要通行道路的污水井盖存在年久失修、破损的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小区居民出行多有不便,向物业反映多次也一直得不到解决。
检察机关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双沟小区物业公司对破损井盖及时更换,并对县城井盖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同时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窨井盖产权所有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巡查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切实排查安全隐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整改,春节前更换了两个破损的井盖并对城区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效果。
井盖虽小,但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