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存 实习生 张雨竹)21日,记者从旬阳县政府获悉,该县就项目建设和村民建房选址工作下发通知明确表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和不按程序审核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旬阳县境内所有建设项目,特别是移民搬迁安置点选址,必须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并按评估报告要求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勘察、设计(评审)、治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建设。
对于村民新建住宅的选址,必须经镇政府、国土所派员实地踏勘,确定不受直接或潜在地质灾害威胁,才能进入审批程序。对把握不准的,报县防滑办派员踏勘后,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另选址。杜绝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禁止挖山削坡地带选址建设;杜绝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审核程序的建设项目审批行为。
旬阳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项目建设及村民建房选址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和不按程序审核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