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旬阳县制定下发了全县江河(河沟)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汉江水质安全。
方案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施“河长制”管理,县、镇、村(社区)三级落实监管责任,进行分工负责,对应落实总河长、责任河长、河长、巡河长工作责任制。总河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责任河长由县政府分管水利和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河长由各镇镇长担任,巡河长由各村及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方案还明确了三级河长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对环保局、住建局、经贸局、农业局等与治理生活及工业污染责任重大、关系密切的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环保部门负责定期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加强对沿河沿江企业排放的监管;水利局负责河道绿化、非法采砂船的监管,会同移民部门做好水电站库区水环境的保洁,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的立项和建设;农业局负责牵头做好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住建局负责做好县城及集镇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指导做好建设弃渣的处置及填埋。对各河长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将纳入县对部门、县对镇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对出现重大责任污染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