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旬阳召开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工作会,标志着旬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会议宣读了《旬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旬阳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就车改方案和相关政策做了解读。
按照《旬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旬阳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参改范围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全县共保留一般公务用车49辆,其中县级28辆(党群系统14辆,政府系统14辆),镇(办)21辆(每镇1辆)。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应急车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