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鹏)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11月8日,旬阳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对该县失独家庭扶助标准进行调整,实现农村、城镇并轨运行。
文件明确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据了解,该县现行政策为,在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时,对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为8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