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鹏)1月9日,旬阳县全面启动2017年计生家庭奖扶申报、年审工作。据悉,今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主要针对以下人群: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县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给每人发放一定的奖励扶助金。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本人被确认为扶助对象的当年发给扶助金。
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县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给每人发放一定的奖励扶助金。符合条件的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子女伤残、死亡)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4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对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对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扶助金;对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终止发放特别扶助金。
同时,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2016年开始,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将来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和特别扶助条件的,可以继续纳入相应的扶助制度。
符合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可按确认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于2017年3月10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双方或单方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村、镇、县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进行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将于年底前发放奖励扶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