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徐天宇)从今年3月1日起,安康瀛湖在全面落实长江流域2020年禁渔期制度外,同期启动瀛湖“十年禁捕”。也就是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除增殖渔业外,瀛湖所有天然水域都属于禁渔区。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2019年9月陕西省农村农业厅、公安厅等11个厅级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汉江、嘉陵江和丹江等重点水域实现全年禁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对此,安康瀛湖渔业主管部门把“十年禁捕”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先后采取悬挂标语、集镇广播以及与群众面对面告知等形式积极向沿湖群众宣传国家禁捕政策,瀛湖周边群众对十年禁捕知晓率和认知度逐步提升,为瀛湖率先实行“十年禁捕”奠定了群众基础。
2019年12月27日,国家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规定了长江和其重要支流实施禁捕的范围和时间,有条件的地区可提前开始实施禁捕。安康瀛湖渔业主管部门报请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同意,实行2020年禁渔期和“十年禁捕”同期启动,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瀛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通告》,率先实行瀛湖“十年禁捕”, 全面禁止除增殖渔业以外的捕捞行为,强化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工作,促进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的逐步修复。
据悉,瀛湖是目前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十年禁捕的天然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