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赵一多)为实现2017年率先整镇脱贫,镇坪县上竹镇加快追赶超越步伐,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机制,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通过“四明确”,使指挥有方向、作战有目标、攻坚有成果。
明确工作任务。按照“有的放矢、主次分明”原则,围绕四个方面开出条目式清单。一是围绕县上的整体安排部署。咬定县上下达的减贫任务,从减贫目标,项目清单,工作进度,质量要求,纪律规定方面做到与县同频共振,合拍同步。二是围绕镇上的年度目标任务。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在村,对象在户,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化,将贫困村脱贫目标转化为项目清单,明确行业部门、镇、村三方责任,倒排工期,明确时限,限期办理。将贫困人口减贫目标通过责任状形式分解到村,落实到户到人,对标脱贫标准,精准制定户脱贫方案。三是围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月分析、季点评,从精准度、满意度、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与不足,学习兄弟镇先进经验,迎头追赶。四是围绕工作创新。围绕教育扶贫等创新示范点工作,主动思考作为,不固步自封,在大模式下寻找创新点,破解工作难题,打开工作局面。
明确责任主体。镇上书记、镇长负总则,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村联村领导负总则,部门扶贫工作队长及一名镇包村干部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镇、村整体工作统筹、具体业务的安排部署及跟踪落实、各项上报数据的审核把关,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倒究工作机制。
明确完成时限。每件具体任务都有完成时限,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据实记载销号管理,并每周进行排名,通过QQ工作交流群进行发布,传导压力,压茬推进。
明确责任追究。制定印发《上竹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上竹镇脱贫攻坚干部联户帮扶考核办法》,将“清单式”管理与日常督查检查相结合,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各帮联干部工作实绩一目了然,为督查问效提供重要依据。同时,镇纪委制定了《上竹镇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针对24中情形,明确四种责任追究方式,分别是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通过严明工作纪律,刚性执行工作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让督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从“普遍”变成“个别”;让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的干部从“大多数”变成“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