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作高效运转,镇坪县按照分工协作、相互补位的原则,出台《镇坪县政府领导“AB角”协作制度》。
该县按照政府各县长互为“AB角”办法,明确互为“AB角”的双方,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均为“A”角,同时均为协作方的“B”角。当一方工作繁忙无法分身或公务外出不在镇坪时,由另一方协助或代理工作,协作领导代理工作期间,由对应服务的副主任和股室主动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工作不延误、不断档。
同时,该县要求政府互为“AB角”的领导不在同一时期安排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同时外出的,由县政府办主任统筹协调代理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