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切实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8月29日,紫阳县人社局向首次聘请的9名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首次面向社会聘请的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采取直接聘请和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调中心、新闻机构、知名企业及社区中产生。监督员将对全县的社保经办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涉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服务等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可对社会保险政策和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的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单位、参保个人等违反社会保险政策的行为可通过电话、信件、电邮等方式向人社部门反映。在聘任座谈会上,新聘请的社会监督员代表对如何履职做一名合格的监督员进行了表态发言。县人社局负责人要求社会监督员在工作中要当好“五员”,即要当好信息员、调查员、联络员、宣传员、参议员,同时要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