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落实到位,紫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做好摸底测算和资金发放,使全县近5万人及时享受到了党的这一惠农政策。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5〕9号)精神要求,享受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即从原来的每人每月65元增加至每人每月80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于2014年7月1日执行,2014年7月1日以后新享受待遇人员,按其首次养老金发放时间同步补发所调待遇标准,同时享受待遇死亡人员按照时间节点补发相应养老金。
据悉,全县本次基础养老金提标应发放人数近5万人,应发放金额500余万元,现已全部兑现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