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焕古镇校园周边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大检查时,发现有辆外地面包车在流动贩卖不合格小食品。执法人员要求该商贩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接受检查,但其无法提供,涉嫌无证照经营。
经初步调查,该商贩是安徽人,在未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的情况下,擅自沿途兜售小食品,其中部分小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也不具备合格证明,且外包装标识与内包装标识明显不一致。执法人员当即对涉案的食品暂行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校学生及其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尽量到正规商店和商场,对流动贩卖、上门推销的商贩要查验其营业执照,仔细查看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名、厂址、合格证明等内容,并索要正规发票和有关凭据,以免上当受骗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