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候慷) 近日,紫阳县公安局洞河派出所在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治安案件中,依法查处一名“村霸”。
2017年04月02日19许,洞河镇居委会支部书记报警称:洞河镇街道二组周某在杨家码头闹事,请派出所出警处理。洞河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赶赴现场。经查,2017年4月2日,洞河镇政府为改善杨家码头通行环境,聘请施工人员对该码头公共通道进行修缮。当日晚19时许,洞河镇居民周某回家途经该码头修缮路段时,施工人李某向周某解释,周某要经过的新修台阶刚修未干,踩踏可能会损坏新台阶,请周某从预留的通道绕行。但是周某不但不绕行,反而大骂李某并气势汹汹踩踏新修台阶,李某便斥责周某的不当行为。周某面对李某的斥责,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再一次冲到新修的台阶处一块已经贴好的石板踢坏,跳起来在新修台阶上进行踩踏,并抱起台阶一侧施工用的三块石板将其摔坏。之后洞河镇居委会支部书记等人到现场进行劝解,周某不但不听劝阻继续对劝阻之人实施辱骂。在调查中,民警还获悉:周某平时十分嚣张,经常无事生非和侮辱谩骂他人,周围群众对其恨之入骨,可敢怒不敢言。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第四项之规定,目前,周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此次依法打击周某的违法行为,有力的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赢得了辖区群众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