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水利局接群众举报:在汉江白马石河段有2人驾驶小木船正在进行电打鱼。渔政人员立即调用汉江视频监控探头,在确定嫌疑船只后,利用白马石、松河口、龙王潭3处监控点,接力跟踪监控并进行拍照取证。
随后,执法人员持视频截图和视频资料到案发地进行走访调查,在当地群众的配合下,发现汉王镇梁某的体貌特征和习惯动作与视频监控中嫌疑人相近,按照这一线索,执法人员在梁某家中搜到电鱼器一台。
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梁某最终对非法电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按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梁某某作出如下处罚:没收非法捕鱼工具,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