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厅级干部罗万平,带领调研组到紫阳县、平利县,对《检查<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市富硒产业办、紫阳县、平利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今年1月份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将在今年6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对《检查<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了解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罗万平一行先后深入紫阳县、平利县部分硒资源研发基地、硒产品生产企业、硒产业融合建设点,围绕《条例》贯彻宣传、硒资源保护、部门合力推动富硒产业发展、硒产业发展成效、硒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
罗万平在调研中指出,硒是安康得天独厚的资源,硒产业是农户、基地、企业广泛参与构成的全产业链条,对于带动群众致富增收、助推乡村振兴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必须下大力气抓实抓好。罗万平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重大意义,坚定发展富硒产业是安康结合实际,贯彻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必然要求;要依托院地合作和“国字号”科技创新平台优势,市县加强联动合作,积极开展富硒产品技术研发,为产业转型升级打好坚实基础;要加强营销模式创新,积极打造集品牌培育、包装设计、展销推介于一体的线上线下富硒产品营销展示平台,不断提升安康富硒产品的内涵及影响力;要加强富硒产品质量管控及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不断培育壮大富硒产业集群,聚焦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实现富硒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