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即日起安康市全面开展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治理行动,高排放老旧车提前淘汰最高可以获得3.3万元的奖励补贴。
为加快推进全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日前,安康市公安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安康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实施细则》,高排放老旧车提前淘汰可获得最高3.3万元的奖励补贴。
随着安康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给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带来巨大压力。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是继淘汰黄标车之后污染物减排的又一项关键举措,是实现总量减排的有效手段,可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达到明显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效果。
申请提前淘汰老旧车补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货车、油改气车辆(经质监部门备案);
2、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准、公示;
3、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4、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
5、经省级商务部门认可有合法资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6、取得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申领补助资金时,因机动车相关牌证缺失,经由管辖地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后,凭出具的机动车相关注册登记信息证明,即可办理补助申报。
申请补助资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号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具体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凡申请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的单位和个人,须通过省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管理系统申请办理或委托机动车注册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代办。由市环保、公安、商务、财政部门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核验并确认补助标准。
2、回收拆解。申请后,车主将报废车辆交售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上传管理信息系统。
3、注销登记。车主在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4、领取补助。经市级环保、公安、商务、财政部门核准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再及时兑付。
根据《安康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实施细则》,老旧车提前淘汰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要办理老旧车提前淘汰与补贴的车主,请看好时间,不要错过了此次补贴喔~
符合提前淘汰补贴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安康市鑫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高新区创业东路18号 咨询电话:3213689)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