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纳税服务,依据《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8〕73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决定将中心城区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迁至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8日18时起,位于南环路3号长兴小区门口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不再受理办理涉税(费)事项。
二、自2019年7月22日9时起,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迁至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综合服务窗口对外办理涉税(费)事项。
三、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汉滨区南环东路水景湾十字路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915-3282648
因变更办公地点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