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字〔2019〕84号)要求,市住建局及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江南污水处理厂迁建、中心城区污水直排汉江”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市住建局自查验收,市环保督察整改办现场核查验收,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现根据省环保督察办《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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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因受地理位置、区域规划、用地限制、建设资金等原因,无法在原址提标改造,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采用PPP模式搬迁新建,由于新厂迁建提升了出水标准(准四类),增大了处理规模(8万吨/日),采用了地埋式建筑方式,且PPP项目有严格的建设程序,客观上造成了启动晚。报经省环保督察办同意,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完成通水调试。
安康市江南再生水厂已于2019年6月30日通水调试,9月30日正式运行。10月23日,市住建局组织了江南再生水厂箱体部分交工验收,同意交工进入生产运营阶段。10月28日,该厂(固废、废水、废气、噪音)竣工环境保护完成验收并进行了公示。
经市整改办组织现场核查,该厂运行正常,废水自动监测系统已联网且运行正常,经第三方检测,出水水质达标。
同时,市住建局启动了江南片区污水管网治理工程,目前已建成南山排洪渠下游段污水收集工程、南山排洪渠清淤工程、高井路雨污水管网工程,全部接入污水管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汉江问题整改完成。
安康市对城区江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推进不力,在改造还是搬迁问题上迟疑不决,直到2018年8月才开始启动迁建工程,截至“回头看”时每天仍有近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汉江。
整改情况
安康市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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