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省委网信委《关于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的意见》(陕网委发〔2019〕3号),及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陕网办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联合印发了《安康市数字经济试点示范认定管理办法》(安网办发〔2020〕1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网办发〔2020〕5号),在全市开展了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根据前期的申报、初审情况,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数字经济示范区(园、平台项目)评审论证工作。根据评审论证意见,现对符合市级试点示范的数字经济示范区(1个)、示范平台项目(2个)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网信办反映。
公示时间:6月24日—28日
联系人: 秦仁民
联系电话:0915-3288437 传真:3288234
电子邮箱:346616191@qq.com
中共安康市委网信办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