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安康市公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立案侦查,现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冯某安等已被依法逮捕。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确保本地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特此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现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理财经理、主管、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移送法院审判止,将自己在安康市公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业务提成费等涉案资金全额退缴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相关账户。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上述相关人员退缴涉案资金前需要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经侦大队(汉滨区五星街50号)主动配合调查取证,并核实需要退缴涉案资金的具体金额。
联系民警:冯警官 19909156509 李警官 13700259818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