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委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 “三项机制”,对于基层党政干部来说是一场“及时雨”,为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旬阳县委在省委“三项机制”出台后,立即广泛宣传、认真学习,研究制定了贯彻省委“三项机制”的《旬阳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旬阳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旬阳县推进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能下办法(试行)》和《重点工作书面提醒制度(试行)》“三办法一制度”。如何真正让省委的“三项机制”和县委的“三办法一制度”落地生根、既开花又结果,我们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深刻认识“三项机制”重大意义。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式下,我们一些干部对从严管理认识片面化,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的心态在干部队伍中一定程度的存在甚至弥漫,不同程度出现了多干怕出错、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的现象,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成为了制约当前各项工作推进和改革发展的“绊脚石”。面对这些问题和现状,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是不够的,还必须用有效的固化的制度来解决。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从问题的根源上、措施的根本上解决了干部的顾虑和担心,极大地提振了干部的“精气神”。“鼓励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干部干事有激情、干事有保障的的问题,既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增强了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荣誉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有标杆、奋进有目标。“容错纠错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干部干事有底气、想干事有舞台的问题,既能让敢干事者和改革者无后顾之忧,又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引导广大干部先行先试、勇于担当。“能上能下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干部成长有途径、退出有机制的的问题,既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又让那些碌碌无为、进取意识不强的干部受惩戒、腾位子,引导广大干部在岗愿作为、在岗能作为。
扎实推进“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再好的制度和机制关键在落实。为了确保省委“三项机制”有效贯彻,结合基层实际,旬阳县委制定出台了 “三办法一制度”。制定出台的《旬阳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提出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扶贫绩效考核、个人年度考核等“四项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对干部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等“三方面”给予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成长激励。制定出台的《旬阳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依法依规正确履职的前提下若出现失误偏差,尚未造成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等重大责任事故或恶劣影响,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13种情形进行容错;提出对真干事、真改革的干部,即使出现一些失误和偏差,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使用、“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个人评先评优等方面不受影响。制定出台的《旬阳县推进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能下办法(试行)》,提出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扶贫绩效“三项考核”结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的建设“四项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等20种情形,对相关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制定出台的《重点工作书面提醒制度(试行)》,提出一年内科级领导干部被县级领导书面提醒两次或提醒一次未整改到位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一年内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提醒三次或同一事项被连续提醒两次未整改到位的,县委将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免职、降职或调整任职处理。
全力确保“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如何让“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是当前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的一项重大任务。一要压实责任。组织部门要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学机制、建机制、用机制,层层夯实责任,将“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范围,倒逼制度落实。二要营造氛围。深入广泛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对省委“三项机制”、县委“三办法一制度”的知晓率和执行率。采取集中学习辅导、集中宣讲研讨等方式,引导各级干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加强全县“三项机制”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宣传报道,通过县内外媒体对基层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介,真正让“三项机制”开花结果。三要细化操作。按照省委“三项机制”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我县出台的“三办法一制度”操作细则,凡是涉及的有关考评指标、操作程序和结果运用都要细化量化,使既有的机制和制度更具操作性。要加强“三项机制”和“三办法一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对落实不力者严格问责追责,确保好的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
(作者系旬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邹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