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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起干部“能上能下”的政治责任
2016-08-09  来源:本站原创

罗云忠    省委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在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创新,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顺应广大干部群众意愿。其中,《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制度规范,彰显“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能否真正使规定落实到位,着力解决“下”的问题,直接考验着组织部门的责任担当。nUq安康新闻网

打破“下必有过”的观念,让“下”成常态。干部能上不能下,是一个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难题。究其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禁锢于“不犯错误不该下”的思维定式,囿于“没有功劳有苦劳”的迁就照顾思想,也有“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社会舆论的误导、利益的顾虑和论资排辈等因素,其实质是缺乏责任担当,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与软。干部不合格却下不来,失去的是工作主动权,削弱的是群众信任,影响的是党的形象。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改变过去“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观念,杜绝“和稀泥”、“抹光墙”的做法,对需要“下”的干部,坚决“亮剑”,不留情面。组织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具体工作责任,认真贯彻省委要求,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严格责任、敢于担当,不仅要“栽花”,还要“拔刺”;不仅要“发帽子”,还要“摘帽子”;不仅要管“进口”,还要管“出口”,把能力过的硬、思想觉悟高、担当意识强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干部调整下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机制,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增强干部危机感和紧迫感,唤起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nUq安康新闻网

科学认定“下”的表现,让“下”者服气。干部的“上”与“下”,直接关系到一个干部的成长与进步,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班子建设和工作开展。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既要有敢担当的勇气,也要有善担当的智慧,做到科学评判、有理有据,一把尺子量准、一碗水端平,才能让“下”的干部心服口服。省委《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明确了干部“下”的情形、渠道、程序、方式,为做好工作提供了重要标尺。标尺怎么用、如何量,关键是要公道正派,用事实说话。组织部门要对照省委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干部考察方法,综合运用年度目标考核、个人年度考核、扶贫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结果,加强日常了解,注重群众口碑,综合分析研判,实行多维度、全方位评价认定,把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考准察实,为“下”提供准确依据。在此基础上,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程序,解决好“怎样下”的问题,推动“下”的规范性、严肃性、科学性。nUq安康新闻网

注重“下”之后的管理,让“下”者能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对于“下”的干部,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任其发展。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跟踪管理,按照人尽其用、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合理安排,对缺乏主持全面工作能力,适宜分管某一方面工作的正职,调整为副职;对德才等基本素质较好,但缺乏担任现职领导职务经验的,下派到基层锻炼;对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但不适合做党政领导工作的,改做专业技术工作;对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改任非领导职务的,选派担任基层组织“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重点工作督查专员等工作,使每一位“下”的干部都能适得其所,让“下”的压力化为“干”的闯劲,促使他们在新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建功立业。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考核,可以重新任用或提拔使用。nUq安康新闻网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用好干部、管好干部是组织部门的第一要务。我们坚决把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落地生根,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广大干部心中的铁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紫阳提供有力保障。nUq安康新闻网

(作者系紫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nUq安康新闻网

(责编:刘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