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芮 唐国胜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近年来,白河县一直将产业发展作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根本支撑,随着农产品总量的不断扩张,销售难的问题一直制约着白河农业发展,怎样通过消费扶贫这个载体,使农产品有得卖、卖得好,真正让农产品变成群众增收的聚宝盆,我们对此进行了调研。
一、农产品发展概况
近年来,白河县紧紧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全面提升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推动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多业态同步发展,形成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全县已建设木瓜种植基地14.2万亩,其中连片栽植8.4万亩,木瓜加工龙头企业6家;茶园10万亩,规模加工企业21家;核桃14.2万亩,加工龙头企业1家;魔芋2.4万亩,加工龙头企业1家;油用牡丹2万亩,加工龙头企业2家;年养殖生猪18万头、白山羊10万只、肉牛1.5万头、禽类100万羽,肉类总量10000吨、蛋类总量4300吨、蜂蜜7.5万吨、渔业产量1400吨,肉食加工龙头企业3家。培育认定了115个省市县三级现代农业园区,其中省级现代农业园区4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5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76个;培育市级以前产业化龙头企业26家,其中省级5家、市级21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443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4家;培育认定家庭农场192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4家;培育各类农产品规模加工企业70余家。全县共2.1万户农民加入各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其中贫困户8995户。
随着农产品生产总量的不断扩张,产品营销困境严重制约农业的发展,一些农产品“丰产不丰收”、“价廉仍卖难”的情况时有发生,农产品营销问题日益突出。为深入贯彻消费扶贫号召,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白河县成立产业办,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工作,依托省市对口帮扶单位,建立“白河县特色产品展销中心”,持续开展农产品推介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通过消费扶贫渠道销售农产品2000余万元,带动3000余名贫困群众增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化发展程度低。目前,白河县农业产业经营现状仍处在千家万户分散的经营格局、随意性的种植制度、不确定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的营销主要靠法人建立起来的营销网络,农民发展农产品的积极性不高,有大多数农民不愿加入各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难以有效对接。如木瓜加工企业收购价低至0.6元每斤,还要求没有虫、个头大且光滑,严格的产品要求和低廉的收购价格让农民觉得非常不划算,宁可让木瓜腐烂在树上,也不愿意去采摘;部分茶叶加工企业因考虑到市场销售难,只采购春茶,夏秋茶不进行采摘,造成资源浪费;同时,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需要大量用工时,大部分农民不愿意参与,用工难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是商品化营销观念差。长期受小农观念影响,大多数生产者重生产、轻营销的思想长期存在,不能积极主动与市场对接,不能科学分析研判市场形势,仍处在盲目生产、随意销售。例如个别木瓜酒加工企业酒库存量突破千吨,导致资金链断裂,农产品营销停滞、农产品生产者与购买者严重失去平衡的现象长期存在。再如个别农产品加工企业不能科学研判自己的市场,本应该能生产5吨茶叶的只生产了3吨,在春节前夕,面对大订单只能到其他企业进行临时拼凑产品,产品营销观念落后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三是市场化营销人才少。目前,全县虽培育认定了115个省市县三级现代农业园区,26家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4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2家家庭农场,但是能代表农业行业特点和产业利益的营销主体产业链的较少。面对竞争激烈、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分散、弱小的农业产业难以克服自身弱点,全县70余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上没有与外界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进行对接,营销渠道体系尚未建立,不能有效解决产销环节中存在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同时,部分市场经营主体没有与贫困户建立良好的利益分配方式和联结关系,益贫带贫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四是标准化产品上市难。由于新技术、新成果短时间内不能运用,与农产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现代化营销体系要求还相差很远,加之目前农村劳动力老龄化严重,接受新技术、新事物慢,生产靠老经验、老办法,不按要求进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分级,致使所生产的农产品品种单一,名优产品比例较低,品质不高,精深加工不足。同时,大部分经营主体和农户质量意识不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和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有毒物质难以做到有效监控,无法满足日益强烈的高营养、无污染、保健化的上市要求。据统计,目前全县已创建有机农产品认证9个、绿色农产品认证1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7个,省级名牌产品2个、市级名牌产品3个,建立农产品质量追索体系的企业33家,木瓜、茶叶等系列产品已获得中省市奖项80余项,但与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五是专业化销售渠道窄。目前,农村现有信息工程基础十分薄弱,农户、企业和市场的沟通交流平台尚未有效搭建,农民在生产规模、生产时节、销售环节上判断失误,经济效益大打折扣。农产品销售渠道方式大多采用现货交易,即买主现场看货,实物交易,增加了物流负担和农产品储运损耗,限制了农产品交易的时间和地域范围,使得交易效率下降。虽然现在全县都在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但是实现网上交易等方式在农村市场的普及程度还不高。同时,企业观望和等待政府帮忙销售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有的企业甚至把产品销售不乐观的责任都推到政府头上,这种等靠政府销售的矛盾短时内存在或者长期存在。
三、对策与建议
按照政府推进与企业主导相结合、营造消费环境与宣传推介相结合、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思路,采取政策推动、利益联结、产销结合等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消费扶贫,打破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消费群体之间的“隔阂”,解决产销脱节的问题,通过消费刺激生产,让生产服务消费,从而促进产业扶贫成效全面提升。
(一)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目前,由于全县农产品生产方式及生产的分散性和随意性,决定了农产品营销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要加大培育具有专业素养和善于经营管理的经纪人,鼓励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下,加大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明确利益分配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持续加大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和各具特色的产业化组织,引领白河农产品向外地闯市场。
(二)培育壮大农村新型营销主体。涉贫企业、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引领带动群众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结合全县农产品区域优势,合理做好农产品布局规划,持续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基础设施配套的政策扶持,大力推进农产品区域性批发市场建设,为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进入市场搭建平台。要重视高新技术引进,集聚优势资源,加速农产品科技研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农产品的加工、包装等技术,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综合品质。同时,不断强化市场管理,制定市场进入规则,通过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行业制度约束各市场主体的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公开交易、有序推进。
(三)引导树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不断变革,必须树立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的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农产品生产者要摒弃只注重农产品生产,忽视农产品销售;只注重农产品数量,忽视农产品质量;只注重农产品的硬件设施,忽视农产品的软实力等现象,不断强化农产品的市场营销的意识。建设完成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为本地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送检服务,制定农产品流通标准,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组织本县农产品参加西洽会、农高会等各类农产品展销交流会、农产品展销会,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和农产品“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全线多平台销售。
(四)建立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县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给予适当补贴,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各级农业市场信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加大对管理人员和市场分析人员的培训。完善县农产品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网站、微信、抖音、电视等各类现代新型媒体定期发布白河县农产品供求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服务能力,通过低价有偿或缴会费的方式为农民和市场提供农产品市场动态、生产经营分析、技术咨询等服务。加大扶贫产品认定力度。积极入住扶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推进全县优质农产品入选国家级贫困县重点产品供应商,并及时上架产品。
(五)优化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建立健全农产品仓储、运输、质检和信息流通渠道,结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优势主导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不断拓宽网络营销渠道,依托白河县电商服务中心、白河索越电子商贸有限公司、陕西佳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网络销售平台,推广“互联网+”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多平台销售,提升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能力,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争取更多的农产品能够进入大型超市和大型批发市场,增加白河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完善县农产品优先供应制度,鼓励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复工企业等优先采买本县农产品;建立完善包联部门定期磋商制度,了解省、市帮扶部门需求信息,督促采购白河农产品,促进消费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