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纪念沈尹默先生诞辰135周年,打造汉阴三沈故里(沈尹默、沈兼士、沈士远昆仲)书法与传统国学文化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纪念沈尹默先生诞辰135周年书法大展”。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汉阴县委 汉阴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安康市书法家协会 中共汉阴县委宣传部 汉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汉阴县创建“中国书法之乡”办公室
协办单位:汉阴县三沈文化产业园筹建办 汉阴县三沈文化研究学会 汉阴县书法家协会
由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参展作品评审工作由陕西省书法家协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陕西籍或在陕居住的作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作品件数不限,但须一次性投寄。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请在邮件背面注明“纪念沈尹默先生诞辰135周年书法大展”投稿。
2、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展情况请搜索和关注“汉阴文艺界”官方微信平台。
3、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提倡自作诗词联赋,自创内容应契合时代主题,欢迎选用沈尹默诗词、楹联和论书名言警句,提倡典雅书风和传承沈尹默书法文化精神的作品。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手卷、册页除外),需投寄作品原件;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送篆刻原作印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手卷、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费用: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参展作品不退稿。
5、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所有作品一律需填写《纪念沈尹默先生诞辰135周年书法大展投稿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连同投稿登记表,随作品一并寄出。
三、评审
本次大展展览评审全过程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论年龄、资历和职务,只把作品质量作为唯一评审标准。
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委从陕西省文联文艺评奖评委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封闭式评审。经审查核实后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获奖作品和部分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确保评审公正公平真实有效。评审工作于2018年10月中旬举行。
四、作品入选、展览与出版
1、本次展览于2018年12月中旬在陕西省汉阴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260件左右(含题贺、获奖作品)。
2、本展开幕式之前拟出版本展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大展设一等奖5名,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10名,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人;其余入展作品收藏费500元。
2、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
3、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4、入展作者作为加入陕西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5、本次大展获奖作品作者奖金、获奖证书;入展作者入展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陆续发放。
六、征稿时间和地址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统一收稿时间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稿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新街“三沈纪念馆”后院汉阴县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725100
电话:0915-5277728
联系人:沈涛
手机:1592958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