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琦
沈尹默是近代诗坛大家,亦是书坛大家,因此,从其诗书的择取旨趣中,不仅可以看到近代中国的文化发展,更可见到文化传统的统摄。沈尹默是新诗开创者之一,而他却自认为于新诗并无什么成就,当然是指于文学或诗学而言,只是尝试而已。尽管沈尹默的新诗,已是研究中国新文化运动和现代文学研究所绕不开的,但沈尹默却并没有坚持下去,相反在其大半的文学生涯中选择了旧体格律诗。这选择使得沈尹默在文学领域中的声誉几不为知,尤其是在现代文学领域中。就时状声名而言,沈尹默的这一选择大有“自弃”之嫌。今不仅可以且必须追问的是:沈尹默何以如此坚决地放弃了可使其成为现代文学领袖盟主之一的文学样式“新体”,而沉浸于“旧体”?取舍之间透露的是取舍的标准。无疑在沈尹默看来格律诗这种旧体更符合他对文学文化的认识与理解。
沈尹默在“新体”中的浅尝辄止与不为其诱引,无论当时还现今都不是“退隐”两字可以概括和解释的。
“新体与旧体”都是诗,因此舍新与择旧,也就是在同一范畴内的选择,亦即:“旧体”优于“新体”,而这个“优”便是沈尹默的文学观,也是其文化观的具体体现。“新体”与“旧体”的根本差异在于形式、在于规范——格律,亦即沈尹默放弃的是相对于“旧体”而言是无规范的“新体”。不守规则约束的“新体”毫无疑问不仅适合,而且与新文化运动“自由”的追求旗号相契合的。有规则方有秩序、方见形式,文学的根本在于规范人,所谓以文化人,若绝无规则的诗文,则自然是反文化的,因而无论沈尹默是否有过清晰或委婉的论述,他近半个世纪一以贯之的“旧体”创作实践本身就是最直接的论述、最真实的道白,所谓听其言而观其行,行动才是真实的呈现。
沈尹默在书法上地位早就公认,且都是当年书坛名家给定的;而沈尹默在书法教育上的地位也是有目共睹的;甚至连书法协会这样的专业组织机构亦是缘其而立。作为近代二王书风的宗师,沈尹默对书法钟情既在史论上亦在实践中,既在教育中亦在组织机构上,以至于撰述出版可谓矢志不渝。依照沈尹默在新文化运动中的地位和成就,在书法一道上选择碑学一路才是顺理成章的。从戊戌变法以致新文化运动,所谓“维新”一派在书法的体格流派上多以碑学为指归。
碑学与帖学之选之争,既是有关书法的,又是不限于书法的选择与争论,亦即:以帖学为陈腐,以碑学为维新。自康梁以降,尤为显著。作为新文化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沈尹默对新文化运动与维新运动之间的关联,自然是清楚的,但在其书法实践上,其选择恰和他在诗体选择上一样“即以弃新择旧为指归”。
沈尹默的这一选择,使其书法与律诗一样,都长久处于隐伏状态,尤其是自20世纪末以来。时遭讥讽与贬斥。当然,近时之论无伤于沈尹默在整个书法史上的作用与地位,故亦不必为此赘言。重要的、值得我们去关注的是沈尹默何以坚持在二王风格上求索与进精?从沈尹默的书迹中可以看到其临习的对象绝不限于帖学,对碑学亦下过艰深而全面的功夫,因此可以说沈尹默既知帖亦知碑,故其选择并是不知碑而局限于帖,相反正是在全面了解之后的比较与铨量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亦即是:既知之、且明之的自觉之举。因此沈尹默在书法上的选择与其在诗歌上的选择是一致的,可作等量齐观的,即都是知彼知己,亲自实践体会基础之上文化选择。
沈尹默的这一文化选择背后的标准乃是基立于诗之为诗,书之为书的本体之上,即文化的本体之上的“以文化人”之文化。这是沈尹默的历史担当与文化担当所在。倘若不是从这一层来看,那么也无法全面而深刻的理解沈尹默在风云际会二十世纪的存在的理由与价值。
白话新诗在当今的衰微是有目共睹的,这是诗人的匮乏还是诗体枯索?顺沿着碑学而来的书法界的乱象也是有目共睹的,新诗与碑学的式微可以从诸多角度去揭示其缘由,但就其本体根由而言均在于弃置其作为一种文化样式的规范之后的疲乏与消解,即诗与散文的边界不清,书法与表演的界限不清。这种不清,不是所谓的跨界,而是自戕,亦即不是向上的提升而是向下的坠落。
因此,沈尹默的不入时,缘于他的文化选择,故沈尹默终未得时名;沈尹默的已入史册,亦缘于他的文化选择,故沈尹默终将垂名于史。时名如云烟,而史名炳千秋。沈尹默的文化选择虽没有成就一个时名隆盛的沈尹默,但已然就了一位史名彪炳的沈尹默。
文化选择是一种历史选择,而不是社会选择,正因为沈尹默具备做社会选择的全部可能条件,而坚守其文化选择,才使得今天我们不仅要关注其诗书的斐然成就,更要关注其对时弊的匡谬作用与价值。
今天的文化建设倘若失去了对文化的本体的认识,即:以文化人,那么,难免会在弃置规范的同时,跌落为泄泻私欲的工具而成实际意义上的反文化。
沈尹默的价值固然在于其诗书的成就,更在于其对当今的启示与警示。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