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云
消费质量和消费权益,历来就是一对连体儿,哪一个出了状况都够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诞生三十余年,每年“3·15”都像中国人过年,积攒的激情集中释放。安康今年“3·15”也过了,作为年度重要节点,媒体有一番热闹,消费者有一番高兴,街上有一番响动。“3·15”让消费者享一把感奋,也叫消费者留一些失落。感奋的是,咱们安康不是世外桃源,不如意的事与外界共通,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大家都在努力改变着不如意。失落的是,大家希望“3·15”慢些走,或者不走。1992年,“中国质量万里行”风光诞生,算是“3·15”的姊妹,并很快成为有国家公职部门领导人参与的独立法人组织,年年搞活动,回回掀波澜,与“3·15”一起成为国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情感寄托。一个维权,一个监督,形成扁担的两头,挑起现代市场重托。特别是“打假扶优、规范市场、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万里行”走得更远,深刻影响着中国的进步。我们安康也受益于“3·15”、“万里行”几十年了,安康的消费维权、打假扶优也有了相当的进步。但大家有一个共同情结:我们安康的“3·15”能不能天天在?“万里行”能不能天天行?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安康消费维权、质量监督年年加大力道,从建筑质量、医药产品,到“毒豆芽”、“地沟油”,群众无不感受深切。大家的期望是,有关部门的法制精神再强一些,对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再深一些,把职能监管的神经再绷紧一些,睁大眼睛,竖起耳朵,时时扫描,及时下手,努力廓清美丽安康的市场,让安康人民顺心、放心、欢欣,而不仅只待“3·15”这光荣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