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勇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日前,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章二十四条四项如此规定。
回溯“裸官”这一词目概念,最早出现于2008年。至今,据有关方面统计,从1995年到2005年,全国共有 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此之众的“裸官”,如白蚁结群,蛰居官场,其潜在危害岂可小觑。
“裸官”究竟是啥官?有人将其誉为“官场候鸟”和“野鸽子”,其中,家在海外,四处“觅食”、出事远走高飞成为“裸官”最基本的特征。由此可见,“裸官”首先是病官,是有瑕疵和破败的官,好似一款高仿的青花瓷瓶,充其量只能算作官场饰品,仔细甄别,方知存伪。因为家不在身旁,少了亲情缓冲和“叫醒服务”,多了不计后果与肆意妄为,也正因为家不在身旁,多了养家成本,少了自我把控,腐化堕落在半推半就中逐渐 “顺理成章”。长此以往,“裸官”裸露出敛财腐化的可憎面目、裸露出东窗事发之后迅速撤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裸露出欲望膨胀和信仰萎缩的人格扭曲。
“裸官”是贪官,假其手中重权,把玩一隅,覆手为云翻手为雨,正是如此,成为紧系在商人们钓竿上的饵料,要想一路畅通,绿灯频闪,就必须换算和交换,让好处和利润按份共享。“裸官”自掘一条道通向异国他乡的暗道,而后源源不断的转移财产,整个流程俨然流水线般轻车熟路。“裸官”的世界永远“暗”着,其实他们并不缺少阳光普照,防腐拒变的警钟也时常在他们耳畔响起,只是他们是“聋子”是“瞎子”,紧闭的心门,很难有清风拂入,久而久之,理想信念发潮霉变群落滋生,精神信仰缺钙乏力,丢失了为民服务的公仆本色,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斑驳模糊。
“裸官”是盲官,他们短视或者无视,我行我素,梦游般迷糊在自我的世界里,无视百姓的诉求和呼应,让缺少群众参与和科学论证的“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泛滥成灾。“裸官”能看到和想到的是何处是“归途”、何时是“归期”,一边是海外亲人无休止的索取,他们渴望在时差有别、国度有别的他乡,能体面风光的生活,一边是拖其下水者称兄道弟心领神会的利益纠葛,于是他们只能失衡,只能假寐与官场,待钵满盆满之后,“谋划”如何“放生”自己的最后岁月。究其原因,不是他们缺少看得更远更清楚的勇气和能力,而是他们丢失了自我,盲目安享着和他们的身份和职务极不对称的人间繁华,是奢靡弄浑了他们内心的清净,长此以往,自毁自辱于深不见底的欲念之潭,再完美的逃遁方案都是枉然。
然“裸官”并非主流。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源头上截断了“裸官”发财升官和外逃之路。看似不再作为提拔考察的对象,实则是再次善意地敲响警钟,也许厉策峻法会紧随其后,因为“裸官”这一官场病态现象唯有早医方能早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