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延琴
除夕夜,在一集镇上,震耳欲聋的烟花爆竹从深夜12点一直响到凌晨3点多,噪得人一夜难眠。早上打开门一看,街道上铺满了鞭炮纸屑,一眼望过去,像条望不到头的红地毯。一位在深圳打工回来的唐姓小伙说,自家带走亲戚朋友燃放鞭炮就花了5000多元。而为图喜庆热闹,一位从事煤矿产业的老板每年春节要花费10至20万元购买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无疑是春节期间出现频次最高的热词,也是城市文明、市民素质“试卷”里绕不开的话题。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扰人,污染环境,浪费金钱,增加火灾火险几率……百害而无一利。
也许有人要说,过年就是图个喜庆图个热闹,不放烟花爆竹放什么呀?再说这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习俗。
是的,过年要的是喜庆气氛,可那方式方法多了去了,不是非得鞭炮不可。是的,这的确是个传统习俗。可传统习俗也要看具体的某一习俗是进步的还是落后的,是科学的还是愚昧的,是文明的还是野蛮的。清朝时人人剃发留辫子,虽刚开始推广时汉族人是被迫的,但年头多了,就成了汉族人的习俗。还有妇女缠足,也曾是汉族的习俗,还有红白事曾经有过多少迷信落后的旧习俗,现在也都被摒弃了。所以说放鞭炮是传统习俗不能改,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好在,这种改变我们已经看见。今年除夕,汉阴县城区巡特警大队16名干警分成8个小组在县城共收缴200余盏孔明灯,由此打响该县禁售、禁放“孔明灯”的战役。我为这样的行动叫好。如果在此基础上,能再进一步不让燃放烟花爆竹就更好了。“爆竹声中一岁除”的历史意境无须克隆于当下,我们相信,“年味”里少了“烟味”未必不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