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近十年的异地移民搬迁、避灾集中安置工程,使10万多户、40余万人,搬下中高山,特别是“十一五”以后,搬迁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乡村人口转移,集镇人口增加。这样的搬迁还在进行,安康计划总体搬迁40万户、80万人以上。
“十一五”以后的搬迁,在广大的中高山地区,留下了农民过去的生活、生产资料,有的还在利用,如退耕还林以后建立起来的林特生产基地,一些过去的住房有的成为农民季节性的生产用户,这些住房由于还在使用,被较好地保护下来。
事实上,在全市十县区的中高山地区,很多农民的住房人去房空,但由于很多房子都是在1990年代农民二次家园建设中建成房屋,很多尽管人已搬走,房子的“品相”仍然较好,基本生活功能仍然存在。加之这些住房是在农民初步富裕后建起来的,功能与质量一般都较好,区位交通条件相对而言也过得去。如在汉江两岸的中高山,具有陕南农村传统风格的砖瓦房,巴山地区的石板房,四合院、三合院、三明六暗带偏厦,或小二楼式,这些住房,仍然有居住功能。
农村人口迁出的十年,对原居地的生态保护、恢复是明显的。许多村子,飞籽成林,农田、房屋都变成荒林中的“遗迹”,过去修建成的通村道路系统也基本存在,这构成了残存的乡村交通系统。这些遗留的旧村居,有无可利用价值?答案是肯定的。一是搬迁下山的农民中,相当多地还保留着季节性上山生产的行为,过去的林特园仍然是他们在城镇生活的重要物质来源。二是城市人口休闲的乡村化趋势越来越成为首选,这些乡村的旧时景物,具有再利用的市场价值。三是城市人口季节性反迁,与过去的山民的依赖性留居,性质完全不一样,一个对当地资源大量消耗,一个是间接利用。这些因素的客观存在,使我们对安康十万大山中那些众多的村景留存,产生巨大的想象空间,我们完全可以引导搬迁农民对自己山上的资产进行再利用。
在南方城市周边,包括西安、成都、武汉这样的城市周边,利用乡村搬迁农户的旧时住房进行再改造,开办为城市人口休闲服务的“乡榭丽舍”,已经是一个几方受益的事。农民出租旧时住房、包括田地取得收入,同时为这些服务项目务工服务,以及提供生活资料服务,都能取得不错的收入。
我们完全有条件促成这一新的乡村景象的实现。引导农民保护好过去的住房,允许城市人口下乡进村上山,用租赁的办法,或单独出资,或与农民合作,对旧时农房进行原生态改造,政府出台规定,严格限制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干扰,在确保保护的情况下,实现这一新的农民增收模式。同时,政府对这些再利用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空间承载、容量,加强监管而不使变味,如土地再耕、山林破坏、水资源干扰等,一方面调动起农民积极性,一方面保证秩序不乱,在城市消费资本与乡村资料对接中,达成农民利益的再实现。
对于我们拥有的古村落,旧风景,特色民居,我们当然应当有手段保护下来,也必须保护下来,这是我们安康发展生态旅游的重要方面。抬头见山,低头见水,闻到花香,感到乡愁,这些都不是空泛概念,它们实实在在存在于我们的山水间。农民下山,进城进镇是必然趋势,但合理有机地保留住我们的乡愁,不仅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事,更是具有经济意义的重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