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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站在前台
2014-10-23  来源:本站原创

res01_attpic_brief.jpgant安康新闻网

今年9月19日晚,一辆载有30吨大米的货车在107国道渭南市临渭区某村附近侧翻,当地村民闻讯到事发地哄抢大米,现场民警劝阻不止,货主损失惨重。ant安康新闻网

渭南这起哄抢事件不久的一天,我市某镇某村一外地客商在当地租赁土地种植的西瓜,成熟时遭当地村民“抢收”,面对媒体镜头,外来客商欲哭无泪。此事件中,民警也有出面劝阻制止,但损失可能无法挽回。ant安康新闻网

上述两事,情境不一样,余询一位警官朋友,告余曰:性质都是一样的。类似公案,报端屡见不鲜,即便在民风质朴如斯的吾乡,这也不是唯一事件。早已有之,近也有之。小至数人所为,大至群体哄抢大型展览会的盆栽,现场狼籍,令正人君子颇无语。ant安康新闻网

这样的事件,警方或官方处理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事件有说法,止损却难以有办法。受害者常常得了说法,丢了钱财。于是乎哄抢施虐者毫发不损,心下暗喜,若有下次,还可下手。至于说到心灵是否受到震荡而羞愧不已,恐怕是文人的想像了。ant安康新闻网

我的那位警官朋友说,他们最怕处理这样的事件,“法不责众”,很难取证是其一,很多为虐者施暴时暴烈之极,案发后作无辜状俨然天下第一善人;二是影响大了,更大的官方也需要大事化小,尽量减少负面影响。有的官家出面,给受损一方暗地里一些补偿了事。受害方也常常因为施虐者人多势众,也打落牙齿自己咽。ant安康新闻网

那位警官朋友举例说,为什么城市禁放烟花爆竹屡不奏效?为什么群体上访动辄封堵机关单位大门?为什么封桥堵路、围堵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事件时有发生?为什么人车混行、电动车违规成为常态?甚至因此衍生出毒瘤般的职业医闹、职业上访代理人、职业碰瓷人,法制维护者,事件当事者,都有一个心理动机:法不责众。人多势众。不怕事情来炒,就怕人群来闹。ant安康新闻网

法不责众,现代国家的法律,从来没有这一条。维护稳定,对多数不明真相者施以教育宽宥,对别有用心者严惩不贷,这当然是符合国情民情乡情的办法,问题是我们常常扩大了适用范围,对有责有罪者也放其一马。这样做的恶果是,正风不竖,邪气徜徉,公权不威,民心无依,用俗话说:一旦遇到这种事,让人相信谁?依靠谁?还是人多的有理,声音大的便宜,让人情何以堪!ant安康新闻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就不存在法不责众一说,顶多是事有大小,责有轻重,谁是主谁是从,这些从理论上讲都是可以搞清的。放纵了一小撮人,对绝大多数人是不公平,甚而培养成更大的践踏公理的一群,是对法律的嘲讽,无法则无天,无天者,天下人心何安?ant安康新闻网

我们的国情市情以至民情,正行进在法治建设、文明道德建设的长路中,因为是走长路,所以更显得将步姿走端正的重要。在国民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语境下,依靠简单的说教、道德自我完善,可能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是公平的戒尺,谁也不能贱视和僭越。法律必须站在前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了,人们对这次全会的主题报以历史性的期待,其中对推进法治建设更是信心有加。法律走上前台,很多事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所谓变通让位于规矩,凡事于法有据,法佑社会公正,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是新课题、新实践、新常态。美丽安康,更应有“法安众心”的内涵。在教育引导的同时,我们公权执法部门,以及有志的公权倡导团体,能不能多研究些“两手抓”的办法,学法用法以使人“不敢”,进而“不为”、“不屑”,建立社会公正裁定平台养成以“公威”正“私诉”,这总比一味消极“维持”要好,于民有利、于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国家有利!ant安康新闻网

(责编:王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