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世界热传“为民办事”领域的奇葩事,且一事连着一事。着实让人称奇,也让人心里添堵。
湖南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因为老年证丢失开具“丢失证明”,吐嘈当地民政局:如此无意义地增加老百姓办事麻烦,有必要吗?
无独有偶,云南盐津普洱派出所直斥要求买房开具无罪证明的单位: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
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未依法进行审查,违法行使侦查取证”,对当事人采取拘留措施,案子办错了,国家也赔偿了,当事人希望警方赔礼道歉,而警方的回答是,这是前任领导手上的事。
郑州市民李女士专程到社区办理准生证,没有想到计生查询系统显示李女士9岁便已经结婚,10岁生有一个孩子,而丈夫只有8岁。这显然是系统信息有误,责任不在李女士,但要纠正,工作人员告知需当事人自行找有关部门解决,于是每个环节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准妈妈的李女士疑惑了,难道是我自己的责任吗?准生证自然无法办理,一拖再拖。
关于“为政不为”,今年以来,各种各样的“证明门”集中刻画了我们为民办事领域的奇事怪事,这事甚至惊动了国家总理,而使类似的极端事件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事实上,不管你评论不评论,义愤不义愤,奇葩依旧在,奇葩各处在,时不时冒出来刺激人民群众的感受,挑战人民群众的容忍底线。
以上四则奇闻,刊载于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并不是一般网络的炒作事件,其真实性不容怀疑。主流媒体以批评、批判的态度展示这类奇葩,也从侧面暴露出这类事件不是少数,问题存在的普遍性,在中央一再发力整治工作作风、提倡为民办实事的今天,的确让人心惊。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没有很好解决权为民所用问题,在很多的地方、环节,大大小小的权力,成为人民群众办事求助路上的“剪径者”,拦路打劫,无耻之尤。这正应了过去无道年月的那句江湖老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只不过过去时代,“剪径”的勾当是亮旗扬万的,做强盗做在明处,而今日的“雁过拔毛”则暗箱操作、形态诡异,常常让人民群众哭笑不得。
应该说,我们的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到今天,体制机制上的毛病越改越少,人民群众越来越舒心。但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个别的、局部的事件影响全体,进而让人民群众丧失信任与信心,这的确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小恶不去,大恶不远。要像李克强总理痛斥“证明门”那样,绝不轻描淡写,也绝不手软。要像李总理喊话三大通讯“降费提速”那样,逼着工信部要结果。要像国务院简审放权那样,壮士断腕,抓铁有痕。
对上述问题的改进,制度改进是一个方面,坚持为民制度是另一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都抵不上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甚至一个地方能够揪住不良风气下猛药整治有效,而领导同志对不良风气的零容忍,则更是关键中的关键。因此看来,我们常说对坏事件零容忍,很大程度是给领导者说的,只有领导者零容忍,大面上的风气改进才更有力量立竿见影。从一般情况看,为民办事不走心,事情多会办偏、办砸。将心比心,凡事从人民群众的感受出发,在执行制度上,在承担责任上,可能就周到的多,就不会出现“自己证明自己是自己”的循环式尴尬。而走不走心,又该谁来鉴定?当然主要责任在当事者的领导。领导认真了,事情就好办多了。领导抹稀泥,站在局部利益上,甚至抱着“一亩三分地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态度,那奇葩的事只能越来越多,让人民群众堵心的事会越来越有理十分。
为民办好事,当然要从小事抓起,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但最管用的,还是要盯紧那个部门、那个单位的领头人。凡出事,领导者必负连带责任,不换思想就换人,换人先换带头人,在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上,下下硬茬,动动真格,地方的风气之变一定能够为之一振。
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环境整治、为政问责的文件,要执行好,就当从领导者抓起,各级的领导者,一定要重树担负之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己人,有失误先问责当家人,那么,上述的奇葩事,在我们美丽发展着的安康就会少一些,更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