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陈志越瀛湖维权事件,开始,其实我是不愿意掺和的。
作为安康的媒体人,每次面对外界批评我们“集体失声、监督缺位”,确实有一种难言的伤痛。
从维护安康正面形象出发,我们实在不愿涉及任何有关安康的负面消息。甚至,在不得不触及问题边缘时,我们充满了负罪感,好像不是他们错了,而是我们错了。
二
决定关注此事件,是发现除陈志越自己外,没有其他人包括自媒体声援。转发这个维权信息的或许有,但仅仅是转发。或许有人说,转发也是态度,但这样的态度恰恰看出我们内心的纠结。
我知道安康一些景区景点的旅游服务问题、诚信问题,每年都有。每年也都引发一些议论,每年也在领导的过问下得到调解,可问题是每年一不小心,又出现一些问题。我更知道陈志越先生不是一个为几百元钱而怒发冲冠的大老板。他一个外来企业老板,能够到汉滨区关庙镇包湾村帮联脱贫,长期赞助安康地方文艺活动,说明陈志越先生不是一个小气象的人。
我对陈志越的理解还在于,他无非想向他的朋友证明,像他这样的合法商人、一个有文艺情怀的老板,在安康是得到足够尊重的,是吃得开的。
这难道不是想从另外一个方面为安康打品牌,为安康树立开放不排外、投资环境好的正面形象吗?
但是,陈志越在朋友面前,被“自己人”打了脸。
三
这种情况也许为所有人不愿。事件发生就是一件耻辱。
但是,假如我们不愿去正视,则更是耻辱。这种耻辱不限于个人,或许更指向全体。
安康人应该把安康的事情做好,而不是讳疾忌医、放任自流、养虎为患。为一棰子买卖毁了长久,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
所好,瀛湖风景区管理局和文旅公司已经就陈志越投诉维权事件进行了处理。有关方面事前并向记者做了通报,陈志越先生也将详情与我沟通。我感觉,双方达成了和谐。
四
我知道,包括很多人在内,或许都有过对某些地方某些服务进行投诉与举报的冲动,但是,最终绝大多数都偃旗息鼓、自我消化。还有不少善良以至于软弱者,遇见类似情形忍气吞声乃至唾面自干都是有的。
问题在于,我们这样的沉默,是有道义的吗,是值得聊以自慰的吗?今年问题和谐了,明年呢?
不良事情屡屡出现,我们需要问一问体制与制度吗?
五
陈志越的维权成功,多少能够有点警示作用。
对于安康的好山好水好风情而言,总有一些人想作回头客、总有一些人真把安康当自己的家,我们真要给这样的朋友一个“家”。
较真是可爱的,应当得到尊重。
六
有关工作人员表达瀛湖旅游局与陕文投安康公司意见:
其一,重视旅游投诉是提升景区服务的重要途径。
其二,以此事件为契机,切实抓好景区标准化建设,助推服务提档升级,迎接五一小长假。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如果能够举一反三,革故鼎新,让瀛湖扫尽尘埃,真正意义成为安康的水上会客厅,则此事件当是里程碑。
七
所以,我们应该颁给陈志越先生一个奖状。奖励他爱安康之切。
而他的较真儿,值得所有爱安康的安康人学习。
安康需要更多陈志越这样的好市民,哪怕是临时的。
■ 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