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喜河镇纪委 李璐
有诗曰:丈夫志气直如铁,无曲心中道自真。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实施,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
两项党内法规出台,就是要让各级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坦坦荡荡为政,清清白白为官。
新修订的《规定》共21条,3300余字。主要规定了立规的目的和依据、适用对象、报告内容、报告程序和报告材料的查阅、汇总综合、抽查核实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等。一是报告主体进一步突出了“关键少数”。“一突出”,就是突出党政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两调整”,就是将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调整为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将国有企业的报告对象范围调整为中央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管和市管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是报告事项内容更加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包含8项家事、6项家产共14项内容。三是增加了抽查核实的规定。这是此次《规定》修订的一个重点,专列了5条,对开展查核的方式、比例、对象以及查核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
新制定的《办法》共9条,明确了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认定漏报或者瞒报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则;二是区分了漏报、瞒报的具体情形和处理规定;三是明确了领导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影响期,为今后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的行为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为更加有效地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提供了遵循。
两项党内法规出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带头执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也是坦荡为政的客观要求。为政者只有敞开心扉,如实填写,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做到阳光面对,才会做到安心做事,放心从政,真心为民。以“真核”促“真报”,进而倒逼官员干净从政、干净干事。同时,唯有将为政者个人与权力行为有关的事项明明白白置于公众视线之中,方才谈得上约束权力运行、规范权力行使,进而才有可能斩断官员利益输送的灰色链条,真正扎紧制度的笼子,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
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的为政篇里面也写到了为政者要“无违”。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也就是告诉党员领导干部要“无违”。为官者要坦荡为政,做到“无违”,“无违”则清明,清则廉,廉则明,明则公,只有这样方能抵住诱惑,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履职尽责,一心为民,有所作为。